(1)清淤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土层厚度及土质情况合理控制开挖深度,一般不超过2m,施工中应严格控制超挖。(2)当基槽挖至设计标高时,应校对土质资料,并取样提交现场工程师,土样分析必须符合要求,若挖泥情况与原设计土质有差异时,应将土样立即送现场工程师处鉴定,并按现场工程师的指令决定是否继续开挖。(3)开挖的边坡不应陡于设计边坡,每边超宽应不大于1.5m。(4)作好施工记录,浚前原泥面测量,施工过程中每周至少一次的过程测量均应提交现场工程师检查。(5)按现场工程师要求提请进行竣工测量,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水深图及按现场工程师要求的基槽竣工断面图. 青州市永生挖沙机械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制造清淤机械,清淤设备,清淤船,绞吸式清淤船的大型厂家,欢迎您来厂参观洽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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